|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黃欣婷 電話: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9151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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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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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24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5002358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50023586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邀請115年度推動能源教育標竿獎獲獎學校辦理「能源教育標竿學校觀摩活動」,分享得獎學校成功推廣經驗,本局同意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參與教師公假出席,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3月16日師大機電字第1151006666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將北區辦理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1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6時30分。 |
| (二) | 地點:臺北市興雅國小。 |
| (三) | 課程代碼:5511401。 |
| (四) | 聯絡人請洽:丁文欽主任,電話:02-27676953分機601。 |
| 三、 | 檢附活動附件,報名相關事項請洽各區聯絡人或至能源教育資訊網查詢 (https://energy.mt.ntnu.edu.tw)。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