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811
  • slider image 805
  • slider image 806
  • slider image 807
  • slider image 794
  • slider image 799
  • slider image 777
  • slider image 780
  • slider image 599
:::
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2-23 | 點閱數: 32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471號函 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 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3項規定,特教助理人 員應於進用前或進用後3個月內完成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 並於在職期間每年接受在職訓練,月薪制助理員為24小時 以上,時薪制助理員為9小時以上。

三、為配合前揭訓練規定並提升特教助理人員服務品質,國教 署已編製「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參考手冊」,並 規劃相關專業增能資源,提供其於職前及在職期間作為實 務運用與專業精進之參考。

四、國教署已規劃製作特教助理人員20門數位增能課程,並上 架於「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網址: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 php)/「特教助理員研習計畫專區」,提供渠等人員線上 研習與專業成長,請鼓勵校內特教助理員善加運用前揭數 位課程資源,以提升服務品質與專業支持效能。

五、檢附本案國教署線上課程清單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