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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6-01-19 | 點閱數: 2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營養師 陳靜宜
電話:(03)3322101#7451
電子信箱:1003227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5000427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50004274_ATTACH1.docx)

 

主旨: 有關本市潛龍國小辦理11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教案競賽」一案,請轉知教師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教案競賽」計畫辦理。
二、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組別:國小組、國中及高中職(共2組)各擇優錄取。
(二) 獎勵:
1、 特優(各組1名,共計2名):每組擇優錄取特優1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伍仟元整(每千字1,600元,最多核予5,000元,字數不足則以實際字數核算)、作者每人嘉獎乙次、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2、 優等(各組2名,共計4名):每組優等2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肆仟伍佰元整(每千字1,500元,最多核予4,500元,字數不足則以實際字數核算)、作者每人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3、 甲等(各組3名,共計6名):每組甲等3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肆仟元整(每千字1,300元,最多核予4,000元,字數不足則以實際字數核算)、作者每人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4、 佳作(各組5名,共計10名):每組佳作5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參仟伍佰元整(每千字1,100元,最多核予3,500元,字數不足則以實際字數核算)、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三) 送件日期:115年2月23日(週一)起至115年3月10日(週二)止(郵戳為慿)。
(四) 報名方式:參賽者於徵件期限內連同報名表(附件一)、教案(附件二)、教學成果(附件三)、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附件四)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龍潭區潛龍國小(地址:325025 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401號)總務處王老師收,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教案競賽計畫字樣),電子檔部分請電子郵寄至shungbie@gmail.com。
三、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總務處王老師,聯絡電話:(03)479-2153分機540。
四、 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