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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18-05-16 | 點閱數: 49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107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本市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請依簡章規範內容及文件格式,依期程提出申請轉介,學年初轉介申請期間為107年4月2日至107年5月25日止。
三、倘有未盡事宜,請洽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輔導組,電話:03-4756261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