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古雅含 電話: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52357@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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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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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4011331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轉知農業部為輔導推動寵物照顧從業人員課程標準化,規劃寵物照顧人員教育訓練制度一案,請貴校逕行參考運用,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2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118700號函辦理。 |
| 二、 | 詳細資訊可至動物保護資訊網(路徑:https://animal.moa.gov.tw/>我想了解專區>同伴動物>寵物照顧人員專區>寵物照顧人員教育訓練制度)下載參用。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公立高中職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