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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11-03 | 點閱數: 53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0月29日新北教特字第 1142176502號函辦理。

二、旨案宣導說明會區分為教師場及家長場,請轉知有需求之 教師、學生及家長依需求報名參加。

三、旨揭說明會重要資訊摘要如下:
(一)教師場說明會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家長場說明會採混 成方式辦理,詳細場次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
(二)報名方式:
1、教師場:請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特 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各場 次,研習名單於114年12月2日(星期二)逕行公告於 上述網址,不另函知。
2、家長場:請參見實施計畫中附件二說明,請各國中協 助轉知家長。

四、貴校教師參加旨揭活動,請貴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並在 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倘經貴校指派陪同 學生或家長參加實體活動者,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 記,並同意於活動結束2年內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核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