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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8-14 | 點閱數: 95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 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及龍岡國民中學114年7月17日岡 國情支字第1140006272號辦理。

二、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辦理日期:114年8月至115年6月,共8次研習。
(二)研習地點:情支中心會議室(龍岡國中)。
(三)研習對象:國中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合格特殊教育教 師,能夠配合社群工作坊之教學模式,在校實際開課 者,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1、以正式合格特教教師且任教資源班國語文課程教師為優先。
2、有3-6位資源班學生可持續參與課程,建議7、8年級為 佳。
3、可教授本課程至少持續一學年,每週至少排1-2節課 (非連課)。

三、報名方式:請於114年8月30日(星期六)前,自行至全國特 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 moe.gov.tw/study. 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 -桃園市-國中-學年(114)- 學期(上)登錄單位(龍岡國中)報名。

四、工作人員及參加研習人員,研習於假日期間可以公(差) 假登記並核實補休(課務自理),全程參與者核定研習時數 48小時。

五、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 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李老師(電話:03- 466-1231分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