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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會計月報 | 2025-08-12 | 點閱數: 59

一、    依據國教署114年8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3999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國教署提供國民中小學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服務,申請事宜摘要如下:
(一)    114學年度第1學期輔導員到校服務期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1月20日止。
(二)    申請日程:114年8月7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止。
(三)    申請程序:
1、    請有意申請領域須提供以下資訊:
(1)    訂定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2)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輔導員優先入校輔導。
(3)    若經審核通過,輔導員到校服務結束後7日內,須應完成回饋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