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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比賽資訊 | 2025-07-22 | 點閱數: 105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7月14日藝演字第 1140001868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酌修評分標準內各類別配分及相關文字。

二)將以往至報名網站上傳劇本備存方式,改為報到現場提 供可存取隨身碟之設備,供各隊提交電子檔,以增進便 利性(惟報到時仍應繳交劇本、語譯及大綱紙本1式10 份,以利分送評審委員及大會參考使用)。

(三)為使偶戲類申請比賽區域改為空臺等特殊需求之申請時 間更加明確,學校須於網路報名作業期限截止前(網路報 名作業時間詳比賽實施要點第陸點規定),以學校正式公 文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請。

(四)每日比賽結束後,現場公布等第,隔日上午10時之後可至比賽網站查詢等第結果。

三、旨案預定辦理時間自115年4月7日至5月10日間舉行,依決 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施行,為維護學生參賽權益, 請於其他活動相關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期程納入評估, 俾避免及降低本賽事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四、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創意戲 劇 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可逕 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