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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17-05-25 | 點閱數: 742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桃教特字第1060025748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高正德臨床心理師 ( 新田心理治療所院長)
三、研習主題:普通班級中情緒與行為困擾學生之輔導
四、研習日期:106年5月31日(星期三)13:30至16:30
五、研習地點:溪海國小會議室(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420號)。
六、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職員及家長,共計約50名。
七、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5月31日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研習資源/教師研習--登錄單位:桃園市/溪海國小報名。市府同意本案工作人員及各校參與教師於研習當日課務自理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八、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因本校校內空間有限,無法提供停車位,參與人員可將車輛停放於學校週邊,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九、聯絡人:輔導主任鄒  嵐,03-3862174分機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