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77
  • slider image 783
  • slider image 773
  • slider image 758
  • slider image 745
  • slider image 780
  • slider image 599
:::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6-30 | 點閱數: 1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 勵要點辦理。
二、 按「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第4點,獎勵申請程序:「各校應於當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申請人之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切結書及請領清冊,逕寄(送)至本局,經本局審核後,核撥禮券予學校轉發各申請人」。
三、 查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辦理2024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辦理114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及教育部辦理114年度第1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皆測驗完畢寄發成績單,爰倘符合上開資格申請旨案獎勵者,請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前備妥相關文件免備文寄(遞)送本局國小教育科(商借教師鄭玉華),俾利後續彙辦事宜。
四、 有關旨案獎勵,爾後請逕依前揭要點申請程序辦理,俾以鼓 勵教師積極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
五、 檢附「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 勵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