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4年5月9日(一一四)顱基字第033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林逸舒社工,聯絡電話:04-22381740分機11。
三、檢附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四、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9月12日前自己寄發申請表及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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