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4年4月22日屏府文圖字第1140111755號 函辦理。
二、旨揭文學獎徵件類別包含兒童文學、新詩、散文、短篇小 說、創作獎助、青春文學獎-新詩(國中、高中組)、青 春文學獎-小品文(國中、高中組)等文類,單一獎項最 高獎金新臺幣25萬元整。
三、徵件日期為114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採紙本或線上擇 一報名收件,詳情請見簡章,亦可查詢該府文化處官方網 站:https://ppt.cc/fpx5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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