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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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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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14003416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40034164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34164_ATTACH2.PDF、376735100E_1140034164_ATTACH3.pdf、376735100E_1140034164_ATTACH4.pdf) |
主旨: | 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1屆紫絲帶講獎徵選辦法及相關文件一案,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3日止,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140041269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4年5月13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徵選網站(網址:https://11praward.tw)。 |
三、 | 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