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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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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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4003350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七 (376735100E_1140033502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台灣兒童伊比力斯協會辦理『認識伊比力斯校園教育課程』 ,請貴校(園)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台灣兒童伊比力斯協會114年4月15日伊比力斯字第1140000004號函辦理。 |
二、 | 伊比力斯(癲癇症)盛行率約1%,全台灣至少有超過23萬人罹患伊比力斯,其中60%在18歲以下發病,校園內經常需要處理伊比力斯學生在學校發作或因腦部功能受影響造成學習落後、記憶、情緒、認知行為等現況,如不了解疾症、症狀或錯誤處置方式,形成教學現場輔導上的困擾。 |
三、 | 為維護伊比力斯校園照護安全環境、促進伊比力斯(癲癇)友善校園環境與提升學校輔導效益,實現伊比力斯友善校園目的。該協會邀請神經內科(伊比力斯-癲癇)專科醫師前往各級學校,向學校教師、職員工、校護、社工、家長等做詳細且具實用之伊比力斯知能課程『認識伊比力斯校園教育課程』。 |
四、 | 該課程免費申請且無申請期限,請申請方式可採線上或報名表方式申請(如附件)。 |
五、 | 課程回饋:完成課程的學校,將頒發『伊比力斯友善校園認證』證書一份。 |
六、 | 本案課程聯絡人:林玉娟社工(電話:02-28213070、E-mail:ceat@childepi.org.tw)。 |
七、 | 檢附申請辦法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各私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