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總務處幹事 - 午餐專區 | 2025-02-26 | 點閱數: 31

三、本案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14日(星期五)16時止,郵 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申請。

(二)本案經費申請需檢附資料包含以下3項: 1、申請暨審核表(附件1)。 2、申請計畫含教學方案(附件2)。 3、經費概算表(表3)。

(三)申請方式:請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將前揭申請資 料紙本(請雙面列印)經核章後,免備文正本逕寄(送) 平興國小總務處范慧美主任收(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信封請加註「食在安心食農教育活動計畫」), 另將核章後掃描之電子檔寄至adm31@gm.psees. tyc.edu.tw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學校校園「食」 在安心食農教育活動計畫),俾利辦理初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