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營養師 陳靜宜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3227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3012188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3012188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121886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執行「113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辦理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5285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學生藉由活潑的短片自主倡議,推廣擴散菸檳危害防制理念,使反菸、拒檳態度融入行為,特辦理「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報名網址http://bit.ly/ytA_ymu ,收件截止日期為114年4月20日。 |
三、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或逕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體育保健科下載。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立仁和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會稽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