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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16 | 點閱數: 4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7740號函辦理。
二、 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113年11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事故A1事件計3件,事故樣態如下:
(一) 車禍樣態:自撞2起、他撞1起。
(二) 交通工具:機車(含電動機車)2起、自行車1起。
(三) 發生時間:上午6時至下午6時,3起。
(四) 無照駕駛:2起。
三、 交通部111年至112年兒少交通意外事故肇因分析:
(一) 運具:以行人、慢車-腳踏自行車、機車-普通重型居多。
(二) 事故肇因:
1、 行人:以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居多,其次未依規定行走地下道或天橋穿越道路、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等。
2、 慢車-腳踏自行車:以左轉彎未依規定居多,其次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