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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06 | 點閱數: 44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交通局113年11月28日桃交安字第1130090368號函辦理。
二、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檢附本府交通局製作之相關圖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