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灣癌症基金會113年11月1日臺癌字第1131101002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黃云柔;聯絡電話:(02)87879907分機206。
三、副本抄送財團法人臺灣癌症基金,有關申請人之相關資料僅限本案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之用,請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1份。
五、旨案申請時間延長收件至1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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