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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18-03-06 | 點閱數: 595

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07年2月26日桃特實字第1070001265號函辦理。
二、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檢附活動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