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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自去(112)年修正施行至今屆滿周年,桃園市針對類菸品及加熱菸相關違規案件,累積已裁罰159件、高達614萬餘元。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類菸品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違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
為阻斷違法菸品進入桃園,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積極針對類菸品及加熱菸實體店面、網路平臺、社群媒體進行稽查及監測,並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從源頭阻斷非法產品入境,亦提醒出國購物,類菸品及加熱菸不論數量多寡,或送禮、自用,切記都不可輸入或攜帶入境。衛生局將持續稽查違法情事,呼籲本市業者及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此外,本次修法亦規定菸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須達50%,並自今日(113年3月22日)施行,期透過增加警示圖文比例,更直接傳達菸品對健康的危害,以提升吸菸者戒菸動機,達到警示消費者之功效,衛生局提醒菸品業者務必將未更新包裝之菸品回收、退運及下架,如查獲違規,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販售業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無論是傳統紙菸或新興菸品皆對人體健康有害,也會造成二、三手菸危害,衛生局鼓勵尚未戒菸的民眾,可透過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https://nosmoking.tycg.gov.tw/)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等資源協助戒菸,早日擺脫菸癮。另外,針對設籍桃園且40歲以上有重度吸菸史等肺癌高風險族群,本市已擴大辦理低劑量電腦斷層(LDCT)肺癌篩檢服務,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首頁查詢,或撥打衛生局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03-334-0345洽詢。
新聞資料詢問:林幸慧科長 聯絡電話:3340935分機2500
新聞媒體聯絡人:余依靜副局長 聯絡電話:3340935分機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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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違規輸入加熱菸
電子煙實體店面稽查-已轉型其他行業
社群軟體查察違規廣告電子煙
菸盒警圖標示須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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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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