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2月21日桃教中字第1070013139號函及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投票對象:全體編制內專任教師(不含代理、兼任及鐘點教師) 三、投票日期:3月2日(五)上午8時起至12時止 四、投票地點:人事室 五、備註:簽領選票1人1票,不得代領,並請立即投票,選票請勿攜離人事室。 六、3月2日12時投票截止,即進行統計數,歡迎各位教師同仁至現場觀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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