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聲暉協進會113年6月3日113桃暉珍字第042號函 辦理(附件1)。
二、本活動目的:
(一)透過培力課程了解對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相關知能。
(二)建構成員對有面對群眾表達的能力與勇氣。
(三)完成身障兒少議題之意見及想法蒐集。
三、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113年6月22日、8月18日,活動地點:本會三樓教室。
(二)113年6月23日,活動地點:桃園青年體驗學習園區。
四、活動費用:免費,提供午餐餐盒,完整參與所有課程活動者 可獲得全聯或超商禮券500元整。
五、本次活動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桃園市聲暉協進會鄧總幹事,電話:(03)284-1540、(03)284-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