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24-05-22 | 點閱數: 252

本府教育局修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約用人員工作規則」1份,請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於工作場所公告並印發各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