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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升學資訊 | 2024-04-08 | 點閱數: 184

說明:
一、有關五專完全免試入學積分採計,除學生自備「其他項」文件外,國中學校可出具以下文件,提供五專招生學校進行審查採認與計算。
(一)經國中學校核章之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並經國中學校核章。
(三)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並經國中學校核章。
(四)前述文件可包含多元學習表現之服務學習時數、擔任班級幹部證明;均衡學習之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及科技四領域;其他符合招生學校自訂項目;足以供招生學校核對積分者。

二、學生如於多個入學管道(高中或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重複錄取,僅得擇一報到;已完成報到且未於簡章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到其他入學管道報到。

三、本會已彙整辦理旨揭單獨招生28校招生簡章並上架於本會官網/五專/五專完全免試入學(網址: https://www.techadmi.edu.tw/page.php?pid=50 )供師生參酌使用,惟正式簡章應依各招生學校公告為準。

四、有關五專完全免試入學集體報名作業係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承辦,詳細作業方式由聯合會併於「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系統操作宣導說明會」介紹「五專完全免試單獨招生集體報名系統操作流程」,其說明會場次及時間請參閱附件,或洽(02)27725333。

五、有意報名之九年級學生,請於4/22(一)至4/25(四)期間向導師登記報名,並自行向相關處室申請所需證明,於4/25(四)16時前繳交至本校註冊組,逾時視為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