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類別及條件 1. 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新住民+90分以上
2.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70分以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全國比賽得名 獎助學金系統 http://sp.immigration.gov.tw/ 申請辦法詳見附件 並請欲申請者於3/2(五)前向註冊組繳交相關資料,以便校內送件,逾期不候。
進階搜尋
活動相簿
雙語教學
國際教育
多元社團
家長會專區
午餐專區
每日午餐菜單
教務處規章辦法
學務處規章辦法
總務處規章辦法
輔導室規章辦法
人事室規章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