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教育局112年10月12日桃教中字第1120102748號函 辦理。 |
二、 | 實施方式如下說明: |
(一) | 時程場次:第二期113年1月至113年7月為止,約66場。 |
(二)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2月27日(三)止。 |
(三) | 申請對象:本市各國中小,以校為單位申請,每校以申 請至多三場次(不同領域)為限。 |
(四) | 分享團隊:榮獲109、110、111學年度國中小素養導向教 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特優之教師。 |
(五) | 申請方式:請各校依附件說明,填妥申請表,核章後上傳http://ceag.tyc.edu. tw/ceag_school/→學校填報→「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素養導向教師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第二期(113年1月至7月)申請表」。 |
三、 | 另,請各校於活動辦理完畢二週內,將統一收據(繳納人:桃園市立楊梅國中)、「黏貼憑證正本」及「匯款帳號明細表」 郵寄楊梅國中秀才分校(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林湘婕教師收。並於活動辦理完畢一個月內,將成果冊上傳至http://ceag.tyc.edu.tw/ceag_school/school.php →「112學年度國中小教師素養導向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第二期(113年1月至7月)成果冊」 |
四、 | 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計畫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