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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10-16 | 點閱數: 21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2598號函暨「桃園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 旨揭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一) 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二) 收件方式: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輔導訪視自評表(各校均須繳交)、本土語言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表、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逕寄(送)大安國小教務處(地址:33465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38號,聯絡電話:3661419分機210)。
三、 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處。
四、 檢附「桃園市112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教學輔導訪視及本土語文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評選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