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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2-12-23 | 點閱數: 196
  •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終字第1110122970號函辦理。
  • 旨揭計畫111學年度期程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開放各校申辦計畫分述如下:
    • 藝起來尋美-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體驗(如附件1):
      • 經費補助原則:結合戶外教育或相關教學活動,帶領學生參訪藝文場館,每校補助5萬元為原則。
      • 本案優先補助尚未辦理之學校,亦歡迎曾辦理過之學校踴躍報名。
    • 科技美學教師精進實踐方案(如附件2):
      • 結合地方發展特色與科技&藝術整合教育,發展科技 美學教育工作者美感體驗、知能精進與教學實踐方 案。
      • 補助原則:
        • 講座工作坊:校內教師進行1至3場實作工作坊,補助講師費及教材教具費,每場次1萬元為原則。
        • 科技美學參訪:由學校開立教師研習,辦理參訪活 動,補助門票或導覽等經費,每案最高補助4萬 元。
        • 跨校社群工作坊:本案社群教師至少需2校以上, 至少10至15人以上,由社群主持人規劃以科技美學 為主軸之跨校社群課程共備、共學增能工作坊及講 座等,至少辦理3次美感教師課程共備、共學工作 坊或交流活動;3場以上補助6萬元,每增加1場增 加2萬元為上限。
        • 課程教學實踐家:學校教師落實科技美學課程實踐 ,補助教材教具費、物品費或印刷費,20班以下每校不超過 2案為原則,21班以上每校至多可申請4案,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實踐成果需繳交教案及學生作品。
      • 申請注意事項:請於112年1月16日(星期一)前「分別」檢附 下列申請文件1式2份免備文寄(送)承辦學校(以郵戳為憑 ):
        • 藝起來尋美-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 體驗: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及相關附件(如附件1)寄至慈文國小教務處。
        • 科技美學教師精進實踐方案: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及相 關附件(如附件2)寄至慈文國小教務處。
      • 各計畫送件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學校: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主任,電話:(03)317-5755分機210;或宋曉婷教師,電話:(03)317-5755分機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