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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小字第11101163161號函辦理。
- 請各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 本案報名訊息摘要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初審推薦時間:自111年11月28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郵戳為憑)。
- 受理報名單位:
- 為鼓勵學生正向積極好品格,並感謝輔導教師辛勞,關於受推薦學生及推薦學生參選之師長(輔導教師),核敘獎勵如下:
- 受推薦學生:
- 高中職學生:各高中職推薦參選學生未通過國教署初審者,請學校核予該生嘉獎1次;通過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並請學校核予該生小功l次;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請學校核予大功1次,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萬2,000元整。
- 國中學生:各國中推薦參選學生未通過本市初審者,請學校核予該生嘉獎1次;通過本市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8,000元整,並請學校核予小功1次;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請學校核予大功1次,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萬2,000元整。
- 國小學生:對於參選學生請各校逕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通過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通過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8,000元整;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萬2,000元整。
- 輔導教師: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 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擬核敘獎勵如下:
- 高中職教師:推薦學生參加國教署初審之教師核予獎狀1紙1名;推薦學生通過國教署初審而未獲「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1次2名;輔導學生通過複審獲選為「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2次3名。活動結束後,請學校將獎狀名單報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 國中小教師:推薦學生參加本市初審之師長核予獎狀1紙1名;推薦學生通過本市初審而未獲「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1次2名;輔導學生通過複審獲選為「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2次3名。活動結束後,請學校將獎狀名單報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 函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及附件或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專區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