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員工同仁您好:
請詳閱公文
三、配合前開政策及防疫措施QA,「經匡列居家隔離人員」自 111年5月13日起之差勤調整如下
(一)教師(含專任教師及導師,其他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比照 辦理)、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其他實際同時從事行政及教 學工作者比照辦理)、職員工(上開人員以外均屬之)
1、如仍可居家辦公/居家線上教學,則毋須請假。
2、如身體不適,無法居家辦公/居家線上教學:
(1)居家隔離期間(3日):可請「防疫隔離假」。
(2)自主防疫期間(4日):可請「自主防疫假」。
(二)上述人員如有教學設備等因素,無法居家線上教學者, 需符合每日快篩陰性,始得到校進行線上教學;如有實 務上無法進行居家辦公之情形,亦需符合每日快篩陰 性,始得到校上班。
四、各校如需全校性停課,除前開「經匡列居家隔離人員」 外,其餘教職員工均正常到校上班、上課,惟本局授權校 長仍可評估校內疫情狀況及特殊需要,彈性同意教師居家 線上教學,並關注教師線上教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