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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10-20 | 點閱數: 306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03335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本市國民中學初任代理代課教師支持與輔導,協助其充實教學現場所需知能,以提升教學效能,本市辦理「110年國民中學初任代理代課教師導入實施計畫研習」,相關內容說明如次:
(一) 研習對象:以第一年任教之初任代理代課教師為主,又3年內受聘之代理教師亦得參加。
(二) 研習時間及課程內容:
1、 110年11月06日:班級經營實務、親師溝通技巧。
2、 110年11月13日:評量實作安排、教學診斷回饋。
3、 110年11月27日:教學設計規劃實務、教學技巧演練。
(三) 研習地點:本市中興國中。
三、 本案請貴校薦派初任代理代課教師於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參加(報名代碼:J00005-211000011),其中貴校參與研習人員,由學校本權責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公假登記參加;另完整參與研習教師,由承辦單位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四、 本案薦派人員得依實際參加情形,自研習結束後至聘任期間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學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向本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