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1月28日中選務字
第1103150012號函辦理。
二、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
舉行投票。
三、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
、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
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
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
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如本市選舉委員
會或本市各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洽請貴機關(學校)
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爰請貴機關(學校)提供協
助,並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並主動與公所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