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特辦理本競賽。 二、旨揭競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08年2月18日(星期一)至3月8日(星期五)止。 (二)比賽日期:108年3月23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本市平鎮區文化國小(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四)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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