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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5-04-02 | 點閱數: 2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顏曉瑛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5947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400279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40027970_ATTACH1.jpg、376735100E_1140027970_ATTACH2.pdf)

 

主旨: 為強化大眾防範居家一氧化碳中毒觀念,請貴校鼓勵所屬師生報名參加內政部消防署「114年宣導防範居家一氧化碳中毒青少年四格漫畫競賽」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033408號函辦理。
二、 為喚起民眾對於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的重視,教導學生正確安裝燃氣熱水器及一氧化碳中毒防治的安全觀念,隨文檢附活動辦法及徵件海報各1份,請鼓勵師生參與競賽活動。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