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5年5月15日(一一五)顱基字第020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林逸舒社工,聯絡電話:04-22381740分機11。
三、檢附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四、符合資格者請於115年8月3日起至115年9月11日止,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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